全球智慧型手機市場日益飽和,三大業者蘋果、三星、華為之間的戰爭也越趨白熱化,去年轟動一時的華為狀告三星維權案,日前終獲大陸泉州中級人民法庭一審宣判,並裁定三間三星子公司需共同賠償華為8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相當於3.6億新台幣,後續發展引起各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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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華為去年5月曾公開指控三星產品侵權,並在同年6月,由其關聯公司──華為終端有限公司,將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資公司和兩家福建、泉州當地的電器業者告上法庭,指控其三星Galaxy S7、S7edge、J5等20款(包含手機和平板)產品侵犯其擁有的8項專利技術特徵,並要求其進行賠償,開啟兩家手機巨頭的維權角力。指華為訴求不明確華為指稱,經過分析,三星產品侵犯其在2011年獲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專利號ZL201010104157.0的發明專利權當中,用於螢幕圖形操作介面的8項技術特徵,並未經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大量製售侵權產品。三星方面則指稱,華為的訴求並不明確,且將手機和平板等不同種類的產品,放於一個訴訟中提出相當不合理,並否認存在侵權行為。調查中不願配合對此,泉州中級人民法庭日前就惠州三星、大陸客愛買的台灣產品天津三星、三星投資公司3家公司的侵權案例,作出一審宣判,並裁定指出,三家被告方作為位居全球行動裝置前三甲的製造商,卻在手機、平板等商品的製造和銷售中使用了華為能夠提高螢幕圖形操作介面流暢的的專利,且於調查中不願配合提供其銷售和利潤數據,因此需承擔舉證證明不利的後果,應共同向華為賠償8000萬元,以及訴訟期間開支50萬元。對此陸媒則引述業內人士表示,法院不僅要求三星旗下子公司需向華為作出賠償,同時也要求三星及其產品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且由於此次為華為在大陸的維權系列案例中,首次被宣判的案例,因此未來三星涉案產品是否在大陸或特定地區,遭遇強制召回或停售危機,值得關注。(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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